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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卖方到房交会现场办理合同优惠认证
本报讯(记者张晶实习生刘颖)春季房交会期间,居民个人购买商品房和二手房,将继续享受优惠政策。但是要想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必须要在房交会期间办理合同认证。记者4月15日采访了相关部门,了解了房交会期间购房及办理合同认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注意一 首先看卖方证件
在房交会期间购买商品房,首先要查看房地产开发单位是否具备销售资格,即是否有市房产局颁发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建议市民不要购买没有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购买二手房时,市民要看房源是否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可以向物业及供暖公司了解该房源是否有陈欠费用。
最后,市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看合同各项条款后,再认真填写,要如实填写成交价格。
注意二 房交会优惠政策条件
房交会期间成交的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办理合同优惠认证的地点为沈阳市国际会展中心优惠认证处。
注意三 办理优惠认证流程
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出卖方(房地产开发单位)到房交会现场办理合同优惠认证。不参加房交会现场楼盘展示的楼盘项目,不能享受房交会期间的优惠政策。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仔细填写合同编号、房屋的具体位置、地址、面积以及成交价格等,同时要注意合同的签订日期应在4月19日-4月23日期间。
办理优惠认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经网上确认后,方可办理优惠认证手续。
注意四 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认证
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认证,需持房证、契证和在房交会期间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市内五区及东陵、浑南新区到房地产超市办理优惠政策认证手续。其它各区在本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优惠政策认证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还必须要在房产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办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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