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家指出:二手房黑白合同“杀人”于无形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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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专家指出,“做低合同价”暗含诸多鲜为人知的交易风险。就上述举例而言,表面上看买卖双方避掉了2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税费,但实际上对卖方新增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20万元,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卖方一旦催讨不着向法院起诉,不仅会因交易行为违规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经济处罚,其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做低合同价”对买方来说,也存在着同样的风险。仍就上述举例而言,如果买方将来转让出售,将独自为本应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20万元差价付出代价。根据政策规定,房产转让出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合同上所签价款的差额计征税费。假设这套房屋的未来出售价为100万元,按其实际价格80万元计算,转手交易时只需交20万元差额的税费。如果按合同上的价格60万元计算,则转手交易时必须缴纳差额40万元的税费。
专家指出,“做低合同”这种避税方式所产生的法律纠纷也会涉及中介公司,不仅影响到二手房交易的最终成功,而且会影响中介公司的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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