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4年 新房主望房空叹
只因年过八旬的房客就是不搬
官司也打了,强制执行也申请了——奔波4年,新旧房主都请不走房客。
这栋老房子位于鼓浪屿,是侨房,建筑面积近266平方米。由于历史原因,这栋房子一至四楼长期由4户居民占用。2003年间,原房主赖先生到法院去起诉,要求收回。经法院主持调解,4户居民答应在当年10月30日前交还房子。
在全部房客答应搬家的第二天,赖先生就将房子作价40万元,卖给了张女士的小女儿。张女士依约先付了20万元。2003年6月,赖先生把产权过户到张女士的小女儿名下。
当初买鼓浪屿的房子,张女士本来是想让4岁的小女儿去鼓浪屿读书。如今,女儿已经8岁,早过了入学的年龄,张女士一家还是住不进去。
原来二楼的住户死活也不愿意搬走。他已经年近8旬,久病缠身。赖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法院也执行不下去,因为老人没房子,没地方可搬。
为了让这个住户搬走,赖先生一度决定把自己在中山路的一房一厅让给老人住,但老人不干:“我还有个小儿子,他还没成家呢,一房一厅不够用。”昨日,老人对记者说:“给我现在一样大的房子,我就搬。”
张女士跑了居委会,还找了房管部门,希望政府解决侨房的历史遗留问题。但是,房管部门答复说,暂时没有房源安置这个老人;至于保障房,老人家得自己去申请。记者也问老人,“依你家的经济条件,你可以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房或者保障房呀!”老人回答,“我行动不便,我也不懂。”
张女士认为,老人可以搬到儿子的家去住。老人回答:“我两个儿子都下岗了,很困难呢。”
最近,赖先生把张女士的8岁女儿告到了法院。他说,张女士现在还欠他13.5万元房款。
[1] [2] 下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