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重庆装修装饰网,会员请登陆!登陆注册会员中心 发布建材价格 发布供求 发布招聘 会员服务 | 广告服务
网站首页 | 行业资讯 | 选材知识 | 装饰指南 | 楼盘快讯 | 建材商城 | 装修图库 | 企业黄页
装修计算 | 供求信息 | 案例欣赏 | 招聘求职 | 我秀我家 | 法律法规 | 自助建站 | 装修论坛
规划设计 | 注意事项 | 施工验收 | 资源下载 | 绿色家居 | 家居风水 | 投诉索赔 |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 重庆装修装饰网 >> 装饰指南 >> 购房指南 >> 文章正文  
买的新房与看到的不一样 律师提醒购房谨防欺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1
 
 

“售楼人员带我看的房子是靠小区内部的一套,但签订购房合同后,我才知道买的房子位于马路边。”前日,家住洪山区丁字桥的女士致电本报,质疑开发商“忽悠”客户的欺诈行为。

女士介绍,去年6月中旬,她到南湖附近一新建小区购买新房。当时她对售楼人员提出要求,说丈夫开出租车,非常辛苦,希望在小区里挑一套相对安静的住房。售楼人员称,小区内正好有一套符合条件的房子。随后,她在售楼人员带领下看房,发现新房位于小区内部,外部环境也比较好,便付了1万元订金。

几天后,女士东挪西借了12万元作为首付,买下该套新房,并签订购房合同。不久后,她偶然发现合同上标明的房子与自己看的那套有很大差别:这两套房子虽然面积相同、户型一致,但看过的房子是2单元702室,位于小区内部,而合同上的房子是1单元702室,邻近马路。

女士此后多次到房产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将合同上的房子更换成自己看过的那一套,但一直没有结果。

前日,记者随女士来到房产公司。销售部负责人女士称,经调查,售楼人员带女士看的房子确实是2单元702室,但最终陈女士要求购买的是1单元702室。既然已签订合同,双方就应该遵守。

女士当即提出异议:购房时房间并未标明门栋号码,让她难以区别1、2单元,便认为自己购买的肯定是看过的房子。因现场相持不下,双方表示随后进一步协调。

对这一事例,湖北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轩称,近年来,房产纠纷和诉讼越来越多,购房者作为个体,维权时常因难以举证而处于弱势。为尽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市民购房时应对合同细节多加注意,必要时可向专业人士或律师咨询,以免遭遇购房欺诈。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关于〖买的新房与看到的不一样 律师提醒购房谨防欺诈〗的最新评论:
     相关文章
    新房装修不可不知施工常识
    新房装修不可不知施工常识
    购房新时代四大新族鼎立 “家”的新概念新主张
    遭遇无本次新房怎么办?
    卖老房子提前还新房贷款合适吗?
    卖老房子提前还新房贷款合适吗
    新买的沙发出现了霉点
    水泡新房开关爆裂 业主应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图)
    古典温馨不单调的新古典样板 (图文)
    色彩营造氛围 3室1厅时尚现代的新家设计
    最新推荐
      装饰图库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友情连接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Copyright © 2006-2007 重庆装修装饰网工作室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联系电话:023-61903844 移动手机:(0)15902345866 13206065553
    装修一群:37825396 装修二群:32948397 材料商群:28012865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号:渝ICP备06006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