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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付清余款,然后才和他签署买房合同。他询问了不少相关人士,大家都表示所谓了购买意向单并没有法律效力,他的权利很容易受到损害。更为有趣的是,购买意向单上清晰地盖着房屋销售合同专用章。
象徐先生这样的买房人不在少数。很多人在房价迅速上涨的大势下,头脑发热,签署了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而茫然不自知。尤其是许多用来自用的买房人,更容易因此受到侵害。等到买了房不满意,想要退还的时候,房产公司很可能换了一副嘴脸,退房难上加难。
店大欺客惹人忧
在我们接到的投诉电话中,不仅有对无良小开发公司的投诉,也有不少对于一线房产企业以及相关楼盘的投诉,涵盖面非常广,这样的形势不得不让人感到忧虑。
有俞小姐投诉说,位于鄞州中心区某知名房产公司开发的楼盘,直到交付的时候还没有安装煤气表,这为日常的生活带来了相当大的阻碍,房产公司以及物业公司都冷漠地把这个问题推回给煤气公司。而当俞小姐询问煤气公司时,鄞州煤气公司表示这个楼盘情况特殊,何时安装煤气表不得而知。俞小姐气愤地表示,楼盘还未达到三通的标准就进行交付,这本身就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一旦交付后,遗留的相关问题,房产公司及物业公司互相推委,最终问题何时解决,都是一句:不得而知。
另一个鄞州区的楼盘也是由宁波知名房产公司开发,楼盘档次较高,外立面以及绿化环境都相当养眼,但有购房人投诉称,楼盘如今已经交付,电梯间包裹的木头保护层散发的刺鼻气味让人难以忍受,行内人都知道那是质量低劣的三合板,以让人几分钟就可以头晕流泪的状况估计,甲醛超标非常严重。买房人疑惑的是,这样高档的社区,内里却存在这样粗劣的问题。
通过以上的问题,我们不得不说,房地产市场的另一主体——购房者的声音微弱,在房地产交易中处于绝对的弱势,其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问题突出,造成了大量的公共资源损失和社会不公。
所以,我们呼吁理性购房,积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市民自发行为的觉醒,呼吁改变当今房地产业的发展模式,改变购房者的弱势地位和消费观念,让市民的居住理想真正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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