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各区房地产管理局的直管房屋。
2、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单位的房屋,与单位在《购房协议》中有约定,但单位同意盖章放弃优先购买权,即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购意见表》上盖章。
3、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单位的房屋,且与单位在《购房协议》中,没有”五年之内不可以上市”或”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约定。 (编辑:陈健民 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