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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楼宇认购书和交付定金?
现时,签订买楼合同前先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已成了买楼前的必经程序,但它对买家是不公平的。从买家而言,即使发展商有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交纳定金都有一定风险。因为对买楼合同的基本条款尚未达成一致,甚至根本没有商谈,交了定金而合同条件谈不拢,你决定不买楼了,要退回定金就很麻烦。因此,除非你对该楼宇非常满意,必欲得之而后快,你可以先交定金。不然,你可以有两种方法规避这一风险:
1、直接商谈买楼合同,在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签订买楼合同然后付定金或首期款。
2、签订楼宇认购书,约定:交预付金XX元。如双方未能在X日内签订买楼合同,预付款应在X日内退还。逾期退还按每日万分之X支付利息。
当然,如果该楼宇没有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你就最好不要交任何款项。一般而言,所谓内部认购或只交定金的楼盘,都没有预售许可证。
签约时有哪些特殊问题需要注意?
(1)如果是双方或多方共同购买房地产,则要以双方或多方的名义签署合同,这样才能办理属于双方或多方共有物业的房产证;
(2)对于标准合同中未规定的内容,经买主与发展商约定后,双方可订立补充条款,比如,房屋的装修标准、房屋的配置、房地产占地规划、配套设施等。
合同中买主的主要权利、义务有哪些?
买主权利:
(1)有权要求发展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已验收合格的房地产。
(2)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如果少于合同规定的面积的有权要求以面积差额的购房价格退还款项。
(3)交付使用的房地产装修部分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的,有权要求发展商补装修的差价。
(4)有权要求发展商按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
(5)发展商违约后,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买主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缴交购房款的义务。
(2)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如果大于合同规定的面积的,有以面积差额购房价格补交款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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