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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部工程验收标准(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5
 

                          扶手、护栏的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扶手与弯头的接头要在下部连接牢固,木扶手的宽度或厚度超过70mm时,其接头应粘接加强。


    (2)扶手与垂直杆件连接牢固,紧固件不得外露。


    (3)整体弯头制作前应做足尺样板,按样板划线。弯头粘结时,温度不宜低于5℃。弯头下部应与栏杆扁钢结合紧密、牢固。


    (4)木扶手弯头加工成形应刨光,弯曲应自然,表面应磨光。


    (5)金属扶手、护栏垂直杆件与预埋件连接应牢固、垂直,如焊接,则表面应打磨抛光。


    (6)玻璃栏板应使用夹层夹玻璃或安全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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